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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 百贯(1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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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贯

肚,四月天里成华愣是了些汗。

他拿一张帕,定了定神,同常霄:“方才所说,常兄有几分把握?”

常霄谨慎地摇摇

“无论多少,一概只是猜测,再加上栾光之死早已盖棺定论,就算并非意外,实乃受害,若想翻案何其容易?如今只是犯愁,有什么法能借衙门之力,查清当年的真正落,是生是死,是意外还是为人所害,这便是我们想求的公。”

成华沉半晌:“翻案一事,若断案的人还是多年前那一批,大抵是没什么希望了,好是县令本就是三年一任的,现今咱们莘县的县老爷,乃是两年前刚到任,连带麾掌事的胥吏都换了一批,不剩什么老人了。要真是发现前任县令断了冤假错案,反倒还是政绩一桩。”

不过现说这些都还太早,成华冥思苦想,总觉得还有更好的办法,能让这桩旧案重新翻起

他默默在心里捋了一遍常霄所说的前因后果,大伯、侄、家财、失踪……

“我想到了!”

成华冷不丁喊一声,引得茶肆当中其他人也纷纷往这边看。

常霄发现对方事是有几分执着在的,他看向成华,等待文。

成华斟酌了一番说辞,对常霄:“常兄该是知晓,照本朝律例,除非是谋逆大罪,否则卑幼不可状告尊,若是女告双亲,无论罪名是否属实,皆是重则绞,轻则徙。而令夫郎侄,就算手握确凿证据,面状告亲大伯,律也要挨板。”

这说法在现代人看来着实荒唐得,常霄却想,若是真有了证据,想来就算明知要挨板,曾如意也会去的。

成华:“但正有一个好法,可以绕开这一条律令,侄状告叔伯,除却谋逆大罪,还有一条罪责不在惩罚之列,那就是侵占家财!此条律令,正是为了防止一些个丧良心的辈吃人绝。”

要么说术业有专攻,有些事还是要听懂行的说。

“侵占家财,确是个由。”

常霄思忖:“曾提及,他兄走前留了大约二百贯的财。”

至于为何没有把这笔钱存钱庄,大约也是真心不曾对大伯一家设防。

又或者存了一份担心,害怕自己半路意外当真回不来,那银钱了钱庄就成了一笔死钱,曾如意依旧拿不到。

“就从这二百贯手,令夫郎人证,除此之外,还有其它证明,要是有人证就更好。”

成华快速思索,给常霄主意:“譬如令夫郎老家可有熟人亲朋,能证明当年他们兄弟两个典卖了家财,来莘县投奔大伯。还有两年经手了铺买卖的牙人,要是能找到,给些银钱,对方多半乐意帮个忙。”

成华的语速越说越快,显然是思绪捋顺,又因是自己所擅的领域,故而思如泉涌。

常霄顺着成华给的思路想去,很快豁然开朗。

一旦告到衙门,衙门势必要调查曾如安的落,而调查此事,就绕不开曾兴运。

曾兴运要想脱,要么当年侵吞的财,要么证明曾如安确实死。

前者他或许拿不,也不会肯轻易拿,后者他更是无从证明。

成华见常霄有所了悟,继续说:“到这一步,若能拿回财,自然是好事,但接来,常兄可以先这般……后续再这般……”

两人一番计划,常霄将成华所言记在心里,不由拱手相谢。

“成兄之计可谓周全,今日若不是遇见你,我还在两一抹黑地胡查着,焉知何时能有个结果。”

成华摆摆手,不太好意思:“常兄谬赞,不过是因着此事乃在吃饭的本事罢了,不瞒你说,从前一心读书,想要通过科举仕,也是怀着有朝一日为一方父母官,能如话本里写的一般断案如神,还百姓公。”

说到这里,他自嘲一笑。

如今他自认不是那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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