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脑版
首页

搜索 繁体

第56章 《林少英》转载(5/5)

热门小说推荐

最近更新小说

是一千四百四十元。

和英文小说比起来,杨乐怡能拿到的版税确实不多,但一千多也不是什么小钱,反正她不嫌少。

今天说定,隔几天杨乐怡就拿到了版合同。

请林永年帮忙看过,确定没问题后,就带着陈阿莲去文化社签了约。

得知杨乐怡是木人桩,文化社上震惊不已,但他们接受得也很快,虽然题材不同,可严格来说,梦里客和木人桩的文风确实有像。

只是大家没想到杨乐怡会在有成绩的,换笔名连载《林少英》,才灯黑没把两人联系到一起。

文化社老板知这件事,把吴文轩狠狠说了一顿,不过雷声大雨小,就是恼他瞒着自己。

真要说他主气了,其实不至于。

或许有可惜,如果梦里客和木人桩是不同的人,以后两人每年能写一华文小说,分别在上半年连载,《华侨文阵》的销量就不用愁了。

都是杨乐怡,别说一年两本,以后每年能在他们杂志连载一本小说,都算烧香了。

兴也有,《阿珍的故事》完结后,杨乐怡迟迟不写新小说,让他很担心她不打算再写华文小说了。

也想过她是不是不能驾驭其他题材,又怕继续写华人主活,成绩不如《阿珍的故事》才不动笔?

如今他确定了,杨乐怡是真有才华,不写什么题材都能火。

她愿意继续在《华侨文阵》连载,也能说明他们杂志和她关系好,虽然不知她什么时候写新的华文小说,但他相信,他们杂志一定能争取到连载!

《林少英》已经连载九个月,这期间《华侨文阵》销量稳步上升,文化社的广告收也越来越,经济状况非常好。

和《阿珍的故事》一样,签完合同,文化社就把版税结给了杨乐怡。

拿到钱,杨乐怡再一次慨,小作坊有小作坊的好啊。

别的不说,在给钱痛快这方面,文化社真比那些大规模的杂志社版社很多。只可惜在华人太少,杂志受众有限,开不起稿费。

随着《林少英》版合同签订,文化社也通过电话,和远在香江的《明报》谈好了转载事宜。

其实转载合作这事不归文化社,而应该由经纪人负责。

但杨乐怡只跟黛拉签了英文小说的代理权,而且就算让她负责,她不会华文或者粤语,更没

有这方面的人脉,让她来谈,不一定比找文化社更好。

当然杨乐怡自己也可以谈,但在这时候,香江小报偷偷转载北华人作者的文章,和北华人报刊,偷偷转载香江作者的小说,且不给稿费的事并不少见。

两地距离太远,就算作者发现这事,也很容易鞭莫及。

《明报》当然不是无良小报,否则编辑看中《林少英》后,不会费心思找上文化社。但个人对单位,总显得弱势。

而且《华侨文阵》在香江虽然没名气,但明报和充当中间人的华文报纸期有合作,就算编辑动歪心思,也要考虑文化社好不好惹。

Loading...
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
收藏网址:https://www.haitangsoshu1.com

"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