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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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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些懒骨真是越来越不像样了,您这样是在纵容他们。”

格雷格家闻言很是意外。

时间越久,格雷格对那些骑士就越是不满,就算想和新领主较劲,也不是他们一消失就是十来天的理由。

当然,格雷格也见识过特莎的力量,但他依旧觉得特莎对上那些野猪不是个明智的选择。

他说:“您应该让那些骑士过来,领地养着他们不就是是为了这个的吗?”

而不是特,她的剑术可是拿过全国无甲剑术对抗赛的季军的,那可不是剑术路比赛,而是使用安全和对手“真刀真枪”对打的实战比赛,能拿到全国第三的名次,她自问自己的剑术还是学有小成了。

距离特莎抵达戈尔登堡,都已经过去快十天了,这个时间那些骑士就算确实是在外面巡视也该来觐见特莎了,而且既然是巡视,那么怎么他们走了这一路也没见到他们的影,格雷格敢打赌他们一定是窝在哪个骑士的采邑里喝酒了——不是酒馆是因为整个戈尔登堡也就卡波里镇上有一家酒馆。

“因为我只跟账簿员说了这事。”账簿员也就是这个时期的会计,账房先生。

作者有话说:

虽然,格雷格见过特莎打猎,但那也只是在巡视的路上打了一些野兔野之类的猎,这些除了速度快反应捷之外没有什么难度的动本不是野猪能比的。

莎这次边还带了几十个士兵,路上休息的时候,她也曾经从他们的中问到到了一些骑士们的事迹,很确定这些骑士的战斗力并不算,如果不使用坐骑和盔甲,他们和普通士兵打多能到一打三,敌人人数再多一估计就得输。

据特莎的了解,因为近期并没有战争发生,也没有外敌侵领地,所以戈尔登堡上的骑士们还没有服兵役,他们现在是领着薪活。

如果他们是那特别大的战士,那早就应该在战场上博得荣耀获得更的地位了,甚至他们可以去其他更好的地方效忠更加大的领主贵族,而不是世世代代都窝在戈尔登堡这样的小地方当个乡小骑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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骑士从效忠的领主那里获得采邑就得给领主服役活,但并不是一年到都要服役,一般他们只需要服40天的兵役,但如果不用上战场或者没有那么危险的话,这个时间会延一些,但剩的时间里,领主让骑士活就需要另外支付薪了。

格雷格这才发现他的新主人并没有那么的信任他,这令家先生有些挫败,不过他很快打起神,决定多多表现让特莎见到他的忠心和能力。

“不发薪?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。”

同样的,特莎也不怕这些骑士直接对上她,于公于私,这事都是他们不占理。

付钱的是老大,等到领工资的日到了,他们发现自己没有薪可领的时候,她不信那些骑士还能这么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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份,他们就算看不起她这个女人继承爵位,她也是帝国认证的新伯爵,骑士们应该效忠的对象,如果他们敢直接对她动手,那就是以犯上,特莎甚至有权决他们。

“我没有纵容他们,我只是不那么需要他们。”特莎冷静又无:“他们不回来就不回来,有那些士兵在就足够了,而且他们多耽搁一天我还能少付一天他们的薪,等他们服役的时间不够了,我就收回他们的采邑。”

小孩放假以后,时间好像突然就不够用了,一眨存稿竟然用完了,天崩地裂

命。

所以特莎一都不在意那些骑士跟她较劲的事

莎整理好上的装备,确认无误后,仆人牵来了坐骑,在家和镇父女的目送,带着士兵跟着两位熟悉路径的猎人前往镇外的林地。

他没有再劝说特莎不要去打猎,因为特莎不会听的。

而且现在她还有了天生神力,在这个力量的加持,特莎觉得自己就算不到以一当百,一打十应该还是稳赢的。

而论能力的话,不是特莎自视甚鄙视他们,这些戈尔登堡的骑士是真的平很一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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