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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与犬 第11节(3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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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,李延策突然开:“其实以前我想过,如果有一天拿男主角奖,一定要让经纪人陪我走红毯,在拿到奖杯的时候谢她,因为她真的为我了很多。”

今天扶她车的时候,李延策看着她有短暂的失神。宝石火彩闪耀,也像摇曳在他心上。他想过自己最重要的场合要由她陪在边,替她选礼服多少存了私心,曾经未实现想法,却在今天错地走了个形式。

谢知雨喝的动作顿住,看着李延策、如险些被主人遗弃的小狗般直勾勾望向她的目光,有些难以与其对视。

她动了动嘴,没能发声音,房间一时陷空气凝滞的沉默。

因为后面的事他们都清楚,李延策拿“华像奖”男主的时候朱元没有陪他走红毯,但他在发表获奖言的时候说了“谢谢我的经纪人哥”。

那个陪他拿奖的人不是她。

谢知雨最终轻轻叹息一声,摘了手,故作轻松:“怎么提起这个,今天正好先把红毯走了,以后再陪你把‘百像奖’拿了。”

李延策没有再说话,只是陪她一起把小龙虾的残骸收拾净。最后送她门的时候,李延策静静盯着她半晌,说了声“晚安”。

“晚安。”谢知雨不敢看李延策的睛,匆匆回了房间。

回房间后谢知雨快速冲了个澡,明明今晚已经十分疲惫,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。开了盏小夜灯,谢知雨打开自动窗帘,坐在落地窗前的单人沙发里。

沿江十里灯火,夜依旧笙歌不休,醉生梦死。

玻璃分割世界的两面,回忆汹涌而来。

故事的开始她是传媒大学的毕业生,父亲是电影学院教授,在盛世开始自己第一份经纪人工作,选中了李延策。

她本科实习期跟着朱元当执行经纪,毕业能直接当经纪人多少靠父亲的关系。能不能把她选的第一个人带来,也关系她个人能力的证明。

选中李延策的原因很简单,她看了他的戏,喜他的睛,相信他就是自己要找的璞玉。

她永远记得她第一次看见李延策那双睛的动,也记得她在咖啡馆指名要李延策送咖啡时,咖啡厅播放的蓝调音乐、焦糖卡温的香气、和透过玻璃窗洒在他侧脸的光。那双睛,也像落满星光一样熠熠生辉。

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很难的时光,李延策为了不辜负她的期待,演起戏来不要命,受再多伤吃再多苦吭都不吭一声。只有病到发烧神智不清的时候,才会少见的脆弱,抓着她的手不让她离开,嘴里咕哝的都是“我会好好努力”“不要走”一类的话。

她其实有些生惯养,没照顾过人,为了李延策也亲手学着熬粥、菜,放工作待在他边照顾他。李延策没商务在剧组跑角那段时间,他们俩生活过得拮据。李延策喜酸甜,不能常常吃糖醋鱼、酸汤这些大菜,她就用相对便宜方便的番茄炒来替代。

他虽然吐槽她厨艺平平,但她准备的饭菜总是会吃得一二净。

现在回看当时的很多困难已变得不值一提,相较很多人来说李延策的成名之路甚至称得上顺畅。但也许因为他们都是真正意义上的“第一次”踏这个圈,在相过程中毫无保留付了真心,所以永远记得那一份相互取的回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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