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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价格合适的话, 他们有考虑买二
播放权在电视台其他的时间段
行重播。
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想询问李诺霜什么时候准备开展这个节目第2季的计划。
以及如果有计划的话, 基于这次良好合作的前提
,
一次购买时能不能有
优先权?
其他的电视台在看到这个节目形式之后还是有些后悔的,同时也在考虑这个形式的节目到底可不可以
行模仿。
抄袭综艺形式对于节目组来说是没有压力的,但是现在他们的主要压力来自于李诺霜本人。
看电视的观众大多数对这件事
没有那么介意,对于广大的观众群
来说,抄袭不是罪,抄得不好看才是真正的罪。
所以以往对国外的综艺形式
行“本土化”时,综艺策划方式毫无压力的。
而且将国外已经取得过一定成绩的综艺节目形式搬到国
行本土化,在报告项目
引投资包括节目嘉宾的邀请上都会更加有优势,因为已经证明了这个模式是有成功经验的。
但是这次的
况略有不同,主要是这个综艺的形式并不是来自于圈
人,而是来自于一个在圈外比较有影响力的嘉宾。
并且这个嘉宾也是他们想要争取的合作对象,而且脾气相对来说比较难以捉摸,不是那
你抄完人家之后还能对你笑脸以待的。
所以考虑到这个
况来说,如果自己再对这个综艺
行本台重新立项的话,会不会导致之后和对方没有合作的可能?
当然并不是说怕了区区一个运动员,只是现在有可能以后合作的
况
,没有必要把人得罪死。
但是有一个电视台是没有这
顾虑的,那就是邀请了胡
豪和温昌恺
节目,然后那个节目整个只能临时换人的电视台,在李诺霜的网络播
还没有结束的时候,就已经启动了这个项目。
项目启动之后难
依然是嘉宾的邀请。
作为一个综艺节目的筹备来说,不可能像李诺霜一样,10月份找一帮运动员
空录完11月就开始播
,这个筹备的时间是比较
的。
而电视台再胡
豪事件当中也得到了教训,就是运动员也不是都那么无懈可击,也可能
一些导致节目无法播
的
况的,所以在邀请运动员的时候就要更加小心。
所以他们还是决定再和总局或者
某个项目
行合作。
在目前的这个形势
,总局是不可能这么光明正大的和电视台合作某一档节目的,这无异于是在为电视台
行背书了。
因此他们只能去联系
的某些项目,那确实是有项目心动了。
心动的是李诺霜之前邀请过,但是对方有顾虑,并没有参与到其中的那几个项目,另外还有几个原本转播度就比较
,李诺霜没有考虑过邀请的项目参与其中。
比如国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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